曾祖父班名 |
| 祖父班名 |
| 父亲班名 |
| 本人班名 |
| 本人通用名 |
| 本人曾用名 |
| 性别 |
| 住(户口所在地) |
| 文化程度 |
| 职业 |
| 职(工作单位) |
| 职务 |
| 职称 |
| 社会职务、代表等 |
| 生(年月日时辰) |
| 生地 |
| 殁(年月日时辰) |
| 享寿 |
| 葬地 |
| 配偶姓名 |
| 配偶属性 |
| 配偶父亲住址姓名 |
| 配偶文化程度 |
| 配偶职(工作单位) |
| 职务 |
| 职称 |
| 生(年月日时辰) |
| 享寿 |
| 殁(年月日时辰) |
| 葬地 |
| 生育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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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他说明 |
| 1、居住地和出生地,本镇人,填写到镇、村;本省本县人,填到县、乡镇、村;外省人,填到省、县、乡镇、村级。 2、无固定工作单位的,工作单位栏不用填写。经商、务工、泥工、木工等各行各业可填职业栏。有工作单位的不用填职业栏。 3、社会职务栏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党代表、劳动模范、学术团体会员等,需写明某级某届某种类,同类多个的,填最高级别。 4、为了区分罗姓配偶支派,在其父亲姓名前加“甘棠氏”、“白鹿氏”、“铁塘氏”或“本氏”,其他罗氏知道支派名称的也相应添加,不知道的,不加。 5、配偶属性,填写元配,离婚或死亡后再婚填继配。离婚的前配偶,不知道姓氏和生年或本人不愿填写姓氏和生年的,在其他说明栏里填“曾娶”、“曾继娶”或“曾配”、“曾继配”。并将现有配偶,填到第一个配偶栏。多配所生子女,要分别注明是何配所生,即元配生X、继配生X、曾娶生X。有多个配偶的,在表上另粘贴配偶信息栏贴纸填写。 6、入谱详细记录的子、女只填班名,详细信息另填一张表。不入谱的女性在其父亲生育情况栏内只填通用名和适某地某人,未出嫁的,可加填生年,其他信息不填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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